索 引 号:1000020238/2018- | 发布时间:2018-07-1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文 号:榆政财农发[2018]77号 | 主 题 词: |
名 称: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榆林市扶贫办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扶办发[2018]4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18年第二批市级扶贫资金20000万元如附表,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经济科目30501。
各贫困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部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榆政办发[2016]117号)和《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6]141号)的主要精神,以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按照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各非贫困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及时将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向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附件: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榆林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7日
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金 额 |
合 计 |
20000 |
榆阳区 |
710 |
神木市 |
420 |
府谷县 |
530 |
横山区 |
3260 |
靖边县 |
660 |
定边县 |
3640 |
绥德县 |
2850 |
米脂县 |
1420 |
佳 县 |
1250 |
吴堡县 |
990 |
清涧县 |
1150 |
子洲县 |
3120 |